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登记。
工伤保险办理程序如下:
办理工伤保险需提交材料:
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 字;
《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个人申请;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原始发票;
门诊处方及病历本;医院费用总清单;
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流程:
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 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规定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是认定是否参 加工伤保险的首要标志。
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根据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范围,对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 分类表填报本单位的行业类别。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填报的行业类别核准后,予以办理登记。
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确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门按参保登记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依据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参 保单位的缴费费率。
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流程: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 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 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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