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废矿物油收购,各种过期处理废油,废矿物油收购,废油回收处置,回收废机油,废机油回收 |
面向地区 |
一般要求 1、 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应符合GB 17145 中的有关规定。 2、废矿物油不应用做建筑脱模油。 3、不应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废矿物油。 4、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置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率、 粘度、倾点(凝点)、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 5、 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 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 6、 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 7、 废矿物油进行焚烧处置,鼓励进行热能综合利用。 8、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烧残余物应进行安全处置。
废矿物油是一种复杂的混合物,种类多样,综合毒性具有致癌、致突变等危害,如果不回收利用,随意倾倒,会对土壤和地表及地下水体造成污染。由于日常生产生活都有可能产生废矿物油,与其污染相关的风险就在身边,广泛宣传,让群众提高认识,将产生的废矿物油主动送到合法的回收点,而不是就地倾倒,无意中污染了环境。
废矿物油是具有资源利用价值的,但需要建造的处理设施,一般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分离出矿物油,再深加工为达到一定品质的成品。水和其他杂质则过滤、沉淀出来,处理达标后排放。一些非法企业简单沉淀,抽取上层仍含有大量杂质的矿物油,包装后流入市场,一旦引发“发动机抱死”等事故,对人车安全等造成威胁。
分析这里面的利益各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废单位的教育,如果其将废矿物油交给无证单位或个人,依据固废法第七十五条,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管是承担社会责任,还是算清经济账,都应守法生产。而对地下非法收集单位或个人,按固废法第七十七条,一经发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非法收集量超过3吨的,追究其刑责,通过这样的严惩规范市场。对有证的收集单位和公民,则可按照固废法第九条的规定,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这个领域的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并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简陋的收油和炼油窝点一般都藏身于民房和城乡结合部的院落里,由于没有消防和生产安全的投入,经常会发生火灾和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据调查我省曾发生数起炼油窝点爆炸、起火事件,并造成人员伤亡,但消息均被有关利益方封锁和掩盖。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对废矿物油无害化进行处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日益发达,机械化程度愈来愈高,耗用的能源与资源也日益增多,随之产生的废矿物油也一年比一年增多,为了节约能源与资源,废矿物油的回收和再生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